律师简介
郑力,山东信望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执业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会员,泰安市仲裁委员仲裁员。执业证号150990110090。
1987年7月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以泰安市第一名的成绩考取律师资格。因卓越的工作业绩,多次被评为泰安市十佳律师、泰安市优秀律师、泰安市百姓最信赖的律师、泰安市模范执法干警,荣获肥城市文明市民、肥城市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发表了多篇专业理论文章,其中《订单农业—律师服务农村经济的新课题》、《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入选山东省律师业务理论文集。
执业二十余年来,承办各类经济、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800余件,办理刑事辨护业务1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目前担任肥城市人民政府等10余家国家机关和10余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专业领域包括: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金融、房地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公司设立、公司清算、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各种类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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