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
A+
A-
分享

双方长期分居,离婚财产怎么分?

找法网原创 2017-08-11 11:46:21

  为满足生活需要,许多人会背井离乡,夫妻分居两地讨生活,或是因为双方感情不和,导致夫妻双方长期分居。等到感情彻底消耗光后,双方就会要求解除婚姻,而这不得不得处理财产,一旦处理不当,将直接引起财产分割纠纷。

  夫妻双方长期分居,要求解除婚姻并分割财产时,首先得确定双方获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不过按照当前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1、夫妻双方各自领的工资、奖金;

  2、双方共有生产、共同经营获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从别人那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一方或双方对外享有的债权;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7、其他以夫妻关系存续期的合法收入购置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比如家用电器等;

  8、婚后八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的,修缮、扩建后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

  9、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在其他企业中的投资。

  所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规定,虽然现在长期分居生活,但是仍能认定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但是,因为夫妻双方长期分居,实践中做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认定为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不是按照一般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对离婚双方做均等分割。

  最后,虽然离婚双方长期分居,并且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是财产分割后发现双方财产有悬殊的,将会根据差额部分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多少将根据实际情况,不过对分割决定不服的,并且自己获得财产较多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您知道吗?

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影响;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律师咨询专业意见,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