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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损坏他人财物需要坐牢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2-15 16:57:45

损坏他人财物需要赔偿这个道理尽人皆知,不过很多人以为只要赔偿就没事,其实不是,如果说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侵害人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产罪,是有可能会坐牢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交往过程难免发生摩擦,此时可能会出现以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报复他人,这种情况的话是可能构成犯罪的,通常来说,恶意毁坏他人物品具有下列情况是会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1、故意毁灭或者损坏的财物是属于他人合法的公私财物;

2、毁坏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般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通常为5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适用治安处罚。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当你遭遇他人故意毁坏你的财物时,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如果对方涉嫌犯罪,还可以找个故意毁坏财物专业的律师咨询,看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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