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单位发放的年终奖如何申报个税

更新时间:2015-12-1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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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咨询问题】我今年1月份已从原来单位离职,由于核算问题,原任职单位在今年3月份给我发放了去年的年终奖,现在我已经在新单位任职了,原单位发放的年终奖能否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原任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应该先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中计征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此个人确认未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的,可以自行到主管局进行个人所得税清算,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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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简单说明你的情况,再具体沟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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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咨询什么问题具体描述案情详谈给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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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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