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单位商业秘密 离职要按约定保密
更新时间:2019-04-11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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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劳动合
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期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职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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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有什么特征?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一般具有什么特征?
商业机密,又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商业秘密
如果你是作为间谍的角色潜入对方公司,并且将在工作中能接触到对方商业秘密带回你原本的公司,你公司利用商业秘密获利或者透露了对方的商业秘密,导致对方公司严重经济损失的,你就构成了盗取商业秘密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