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适逢周末 半天假将不予补休
更新时间:2019-04-09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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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记者廖靖文)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三八”节妇女可以放假半天,但今年的“三八”妇女节恰好碰上周末,很多女同胞关心原本可享受的半天假是否可挪到其他日子补回来。记者昨日咨询了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易丽华。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去年12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休
(记者廖靖文)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三八”节妇女可以放假半天,但今年的“三八”妇女节恰好碰上周末,很多女同胞关心原本可享受的半天假是否可挪到其他日子补回来。
记者昨日咨询了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易丽华。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去年12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休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春节、劳动节等,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在工作日补假;但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等,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根据上述规定,由于今年的“三八”妇女节适逢周六,因此不再在工作日补休半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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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单位一定要放女职工半天假吗?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三八节单位说有半天假,组织活动半天,还能放假吗?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三八妇女节正好是周末,不休半天假,合法合理吗?
法律分析:三八妇女节并不是法定节假日,而是属于部分公民放假日,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其实“三八”妇女节非全体公民法定假期。
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各企事业单位因尽量让“半边天”放假半天,或者安排其他的活动。不过似乎现在各企业对于部分公民节日放假的意识并不强烈,据了解,《劳动法》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三八”节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