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改革方案 拟于10月出台
更新时间:2012-12-26 18: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次浏览
导读:
广州日报发布05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大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简称《方案》)将力争在今年10月底之前出台。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在职职工均按照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例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5%~15%。据了解,按照目前的公积金规定,深圳
广州日报 发布05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大获悉,《深圳市
住房公积金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简称《方案》)将力争在今年10月底之前出台。深圳市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以及在职职工均按照规定缴交住房
公积金,比例为上年月平均
工资的5%~15%。 据了解,按照目前的公积金规定,深圳
广州日报 发布05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大获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简称《方案》)将力争在今年10月底之前出台。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在职职工均按照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例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5%~15%。
据了解,按照目前的公积金规定,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包括社区工作站人员不交住房公积金,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方案》出台之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交基数,按照5%~15%的比例缴交公积金。
机关事业单位拟定公积金缴交比例为10%,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承受能力,设定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的上下限,如盈利企业可以设定上限,亏损企业则设定下限。方案实施之后,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也将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2015年4月以后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从3月1日起缴存的公积金,离职或失业将不能再提取公积金,但可以租房形式提取。而购房、偿还贷款本息等情形,则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缴存的公积金,父母、子女不能再以上述情形提取公积金。
此外,4月1日起,租房提取将简化手续,符合租住本市住房的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可计提不高于职工本人缴存当月金额60%且不超过540元的公积金作为租金补充,且不必再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
离职失业提取:旧钱旧办法 新钱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