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0-12-15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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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国家法律,一般职工患上职业病或在工作过程中、上下班路上受伤,要求单位或侵权人进行赔偿的话,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这样才能定一个赔偿的标准。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下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大致如下:
1、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5、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二、劳动能力鉴定怎样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结果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三、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职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可以确定因工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为保障其合法的物质帮助和基本权利提供了重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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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果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鉴定结果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获得以下工伤赔偿:
1. 劳动能力鉴定费
2.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3.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4.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6.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7. 其他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 劳动能力鉴定费。
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针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劳动者需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申请鉴定的重要性。在处理时,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若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工伤补偿等权益保障措施。确保所有流程合法合规,并且材料齐全,以便顺利获得相关的鉴定结果和补偿措施。
我想咨询一下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是有明确标准的,特别是针对工伤。其中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依据这些鉴定结果,可以确定相应的工伤待遇,如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待遇标准,因此及时进行鉴定非常重要,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