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受理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2-12-26 18: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市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市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投诉时效为: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编辑推荐:
劳动仲裁的管辖
劳动仲裁的管辖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条件?
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条件?
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以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为准。若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同,一般选择对劳动者更有利的地点申请仲裁,同时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