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更新时间:2019-01-29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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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18.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19.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
  18.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9.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在原固定工进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

浙江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请示》(浙劳仲[1995]10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关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约定应符合上述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此类劳动争议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但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只要约定内容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将其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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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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