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2002)

更新时间:2019-03-12 17: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成都市人民政府93号令《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2年1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李春城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

成都市人民政府93号令

  《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2年1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李春城 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城镇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已就业的人员,适用本规定。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

  鼓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创业就业和非全日制就业。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工作,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其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委托所属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的具体事务。

  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支持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用工管理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依法自主决定招用人员的时间、方式、条件和数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非法干预。

  国家机关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制订招用人员简章,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予公布。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动报告空岗情况,并接受空岗调查。用人单位空岗情况和招用人员信息,通过成都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发布。

  第九条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招用或提高招用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禁止招用的人员以及招用人员时禁止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录用。对于当地培训机构尚未开展培训的技术工种人员,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先招用再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第十一条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用人单位招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后,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可以依法协商约定其他内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按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该试用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定劳动标准承担义务,并依法对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的内容予以修改。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和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均不得低于本市确定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书面通知工会或劳动者本人,并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在7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或成规模裁减人员,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裁减人员分流安置方案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未妥善解决其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第十六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一)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已从事个体经营半年以上或兴办私营企业的;

  (二)已经与新用人单位有半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

  (三)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已再就业的;

  (四)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期满的;

  (五)未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进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不签协议,时间已达3年的。

  第十八条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或雇主应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劳动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劳动报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内容进行约定。劳动合同未约定工作期限的,其中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九条 非全日制工作按小时计算工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确定的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用人单位或雇主以及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雇主应当比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 就业和失业登记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后,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023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社会保险基数,什么是社会保险基数?社会保险基数是按照什么来规定的?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
社会保险法,什么是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多久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婚前有社会保险卡,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婚后户口迁移到外省,个人想办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卡需要修改还是需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
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有什么区别,影响社会保险的购买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
我在广东读初三,社会保险是什么我不知道老师指的是高中社会保险还是社会保险我在广东读初三,社会保险是什
1、按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什么?
你好,可以通过社保部门办理挂档手续,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劳动保险条例
中医执业医师能值120班吗?单位领导强制安排合法吗?
一般应当接受学校统一安排,如果有违法行为,可以向教育局或者人社局控告举报
使用微信发放房产证和身份证是否有危险?
你好,建议提高警惕谨慎处理
苏州有工伤没有评上伤残大概可以赔多少钱?
法律分析:苏州工伤赔偿程序如下,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或职工提出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后再申请工伤鉴定。最后才能计算赔偿额。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贷款被骗包装自己注册公司洗钱自己不知情,公安会怎么处理
如果受骗人意识到被骗,应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会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出警处理,如通知相关金融机构冻结涉案资金,同时受骗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争取在最短时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