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仲裁程序怎么走
更新时间:2018-07-3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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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深圳劳动仲裁程序怎么走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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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劳动仲裁程序
1、书面申请程序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有利于明确表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也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在决定受理后,向被申请人转达原告的仲裁请求及其依据,方便被申请人行使答辩的权利,有利于仲裁活动的进行。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口头申请程序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但是根据本条第三款规定: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有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方式,以书面申请为原则,口头申请为例外。
二、申请劳动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劳动者应清楚权利被侵害的时间,以便在有效期间通过合法手段维权。
4、如果劳动者曾经向企业主张过自己的权利,则必须保留相应证据(有相关部门或领导签收的书面资料原件,或书面文件邮寄回执等)。
5、否则,一旦用人单位否认,而劳动者又拿不出相应证据,被仲裁委采信的几率为零。
6、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7、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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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程序怎么走?
仲裁程序包括多个环节。先递交申请书,仲裁委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之后组成仲裁庭,通知当事人,开庭审理,过程中可辩论。裁决前可调解,最后作出裁决。
怎么走劳动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1.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
3. 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4. 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5. 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若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受理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裁决应依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不同意见应记入笔录。若仲裁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应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委的程序怎么走
劳动仲裁的流程:
1. 申请人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3. 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进行先行调解。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将进行开庭裁决。
4. 在庭审过程中,会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并在裁决前进行调解。
5. 如果调解不成功,仲裁委员会将作出裁决。
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信息、仲裁请求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