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福利待遇纠纷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更新时间:2016-09-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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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劳动福利待遇纠纷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现在社会竞争越来越大,人才与人才之间的竞争,企业与企业之前的竞争。于是,很多用工单位为了吸引人才,建立了诸多的员工劳动福利待遇制度。但是,在企业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时,就会跟员工之间产生纠纷。下面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劳动福利待遇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福利待遇纠纷是什么意思
福利待遇纠纷,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因为福利待遇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实践中发生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一是劳动条件待遇,即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安全与卫生、劳动保护以及职业教育培训等规定所发生的争议;二是社会保险待遇,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等;三是社会福利待遇,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按照约定用工单位给付劳动者的各项福利待遇。福利待遇纠纷是劳动条件待遇纠纷、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纠纷以外的纠纷。
二、劳动福利待遇的内容
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
三、劳动福利待遇纠纷的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福利待遇是用工单位应该给予劳动者的,劳动者也因为福利待遇才会对用工单位有很强的归属感。所以企业应该完善自己的劳动福利待遇制度,避免纠纷。在纠纷发生时应该及时找到仲裁机构协议,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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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执行由哪个法院执行
对于劳动仲裁在哪里执行的问题,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也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劳动仲裁不满意如何想法院起诉呢?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结果之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裁决书出来了怎么去法院起诉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起诉;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则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递交诉状和证据资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