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终止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9-05-0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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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我们这里讲的劳动合同是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我们这里讲的劳动合同是狭义的。
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条件有: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如职工在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经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可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如果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职工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随之终止。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职工一旦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他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就即行终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过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没有作上述约定,职工考取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后,可以与企业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还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能够引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1)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企业被撤销,职工由劳动主管部门另作分配,企业与职工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
(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依据《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宣告破产。企业宣告破产,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非法招收职工,一经发现,必须进行清退,随之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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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什么情形可以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两种情况:合同自然到期和提前终止。合同自然到期即劳动合同期满,无需额外操作。提前终止则是由于劳动者享受养老待遇、死亡或用人单位遭遇破产等情况引起的。在处理提前终止的情况时,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例如支付经济补偿等。
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有几种原因
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的核心原因包括合同期满、劳动者享受养老待遇、劳动者遭遇死亡或宣告死亡/失踪以及用人单位的破产或执照被吊销等。每种情形都需要依法处理,以确保合法合规,并避免因此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几种法定终止情形
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一些常见的法定情形需要注意。例如合同期满、劳动者达到养老条件、劳动者不幸离世或单位经营出现问题导致破产等。在处理这些终止情形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以保障雇主和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