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权收取“抵押金”吗?
更新时间:2019-05-06 21: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1995]309号)及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者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以任何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1995]309号)及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
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者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
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
如果用人单位在订立
劳动合同时收取了抵押金,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能收取保险费和押金吗?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收去押金合法吗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