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赔偿该不该减少一个月?

更新时间:2019-05-16 20: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某公司的客服经理李某在2008年时来到了新公司,入职时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而且公司也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但三个月后李某和公司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共识。不过双方就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发生了争执。2008年新年伊始,某信息咨询公司招聘了李某担任客服部经理,与

  某公司的客服经理李某在2008年时来到了新公司,入职时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而且公司也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但三个月后李某和公司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关系的共识。不过双方就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发生了争执。

  2008年新年伊始,某信息咨询公司招聘了李某担任客服部经理,与他口头约定试用期限3个月。李某投入工作后,人力资源部一直没有通知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月10日,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满,李某提出转正申请,公司以李某不胜任工作为由要和他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同意了,但要求公司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协商中,双方就法律对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产生不同理解。李某认为,一个月的期限是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跟双倍工资的赔偿没有关系,双倍工资的计算应自入职之日起;公司则认为,法律既然赋予了公司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在这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双倍工资应当自李某入职满一个月后起算。

  李某与公司的理解似乎都有道理,法律对此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多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认为双倍工资应当自劳动者入职之日满一个月后起算。理由是: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有责任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就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完成提供劳动合同文本、明确权利义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的时间;其次,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后,劳动者可以就合同内容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一个月的期限为双方协商提供了时间条件;再者,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讲,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单方面决定都不能达到预期法律效果,在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仅仅追究用人单位一方的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超过一个月期限后的劳动时间计发双倍工资。 但是,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法律所给予一个月的时间期限,仅适用于用人单位与新入职的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除此以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如续签劳动合同,都不适用此一个月的时间期限。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3个月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还是双倍工资里要减去已发工资,只用赔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工资双倍赔偿,赔偿双倍工资,包括这2000吗?
一、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 二、关于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双倍工资赔偿
可以。。。。。。。。。。。
律师解答动态
遇到济南工资拖欠问题,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情况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等。可以去
您好,好的,具体什么类型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一般情况下,前两年学费退不了。因为前两年你已经接受了学校的教育服务,学校也履行了教学义务,学费通常对
崔斌律师
崔斌律师
4分钟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你好,是有法律问题需要帮助和分析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1分钟前
商家提供的激活软件致电脑无法使用,这属于商家的责任。你可先收集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电脑管家提示截图等证
您好,可以帮您具体分析
我也要提问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