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该告谁

更新时间:2019-05-13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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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情简介:吴某于1985年8月调入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工作,岗位为工人。1991年12月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任命吴某为其开办的海南华永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3年,海南华永贸易公司同年名称变更为海南华用实业总公司的上级单位变更为中国三峡经济发展总公司,2000年5月名

案情简介:

吴某于1985年8月调入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工作,岗位为工人。1991年12月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任命吴某为其开办的海南华永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3年,海南华永贸易公司同年名称变更为海南华用实业总公司的上级单位变更为中国三峡经济发展总公司,2000年5月名称变更为国宇经济发展总公司,吴某仍担任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无注、吊销记录”。1993年3月,吴某与海南天纬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后名称变更为海南三峡天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吴某担任副总经理。海南三峡天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档案中载有“北京市河湖管理整治工程指挥部关于同意该公司转变主管单位为中国三峡经济发展总公司的批复”。吴某的档案至今仍在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存放,吴某的工资由北京市永定河管理处发放到1994年2月。2000年9月中国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及国宇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成建制接收国宇经济发展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协议书。协议约定:华联公司同意接收国宇公司,接收单位包括国宇公司本部及其全资子公司。吴某于2002年7月10日以被诉人未支付工资及未报销医药费为由,向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1、支付1993年至今的工资及特区生活补助费;2、报销1997年至今的医药费;3、退还企业欠款18000元;4、给于造成残疾的赔偿款30万元;5、要求北京市水利局补发相应工资、福利、补缴三险及办理病退。仲裁裁决,驳回吴某的申诉请求。

评析:

因吴某所在的海南华永贸易公司后名称变更为海南华用实业总公司系国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子公司。故根据中国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及国宇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成建制接收国宇经济发展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协议书的规定,中国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0年9月已经同意接收国宇公司本部及其全资子公司,其中包括国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工作人员。故吴某于2002年7月要求国宇经济发展总公司补发1993年至今工资及特区生活补助费、报销1997年至今医药费及退还企业欠款18000元的请求不能成立,故应予以驳回。通过对此案进行分析,企业职工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前,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申诉人在申诉前,需到工商局查询申诉主体中被诉人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址。然后,按照注册地址载明的地址到其所在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次,申诉人在申诉前,需到工商局查询申诉主体中被诉人是否注销、破产、与其它企业合并或是否被其它企业成建制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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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打人怎么能告他,去那里告他
如被打,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对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另外打人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在依法予以处罚后,也会告知当事人可就其中的民事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r/>
被告三个去哪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我被起诉了不知道原告是谁?
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自己暂时无力偿还,可以直接找到原告商谈,争取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请求原告撤诉,撤诉后积极履行协议,否则对方还会再次起诉。 2、如果协商不成被起诉后,应该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判决生效后也应该积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