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应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内从单位所获得的全部收入计算得出的月平均工资收入,而不是月平均基本工资。
一、经济补偿额是怎样确定的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知识总结: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法定的,不能由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但当事人约定超过该标准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