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工合同也能解除
更新时间:2019-05-07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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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例]今年6月初,张某收到某区仲裁委员会的一份裁定书,对她要求撤销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决定的请求不予支持。张某方才后悔莫及。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张某通过社会招聘进入本市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与该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年初张某经医院检查已怀
[案例]
今年6月初,张某收到某区
仲裁委员会的一份裁定书,对她要求撤销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决定的请求不予支持。张某方才后悔莫及。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张某通过社会招聘进入本市某
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与该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年初张某经医院检查已怀孕。3月间,张某在
工作时间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受到几次警告处分。今年5月初,张某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造成一次重大生产质量事故,致使企业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张某的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的重大的损失,企业决定给予张某
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对此,张某多次与企业交涉未果。于是张某
申请仲裁,请求撤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分析]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权益是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不得终止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至哺乳期满。但是,上文讲了,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三期”内的女职工违反上述五条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张某在孕期内犯有严重违纪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企业是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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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怀孕女工合同怎样赔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工劳动防护特殊规定》中的女工包括未婚怀孕吗?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
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