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签订时的有关注意事项及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19-05-08 21: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就业协议书签订时的有关注意事项及管理规定一、毕业生应慎重签订就业协议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大学生就业逐步走向市场,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纠纷,尤其是目前,到民营、私营、个体、外资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这些企业

  就业协议书签订时的有关注意事项及管理规定

  一、毕业生应慎重签订就业协议

  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大学生就业逐步走向市场,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纠纷,尤其是目前,到民营、私营、个体、外资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这些企业用人机制灵活,但也更容易产生纠纷。因而,加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大学生求职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毕业生应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就业政策,信守签约诺言。

  毕业生签订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增强法律意识

  要对《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多一些了解,认识到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重要性,知道哪些合同不能签,哪些合同含义不清,日后可能引起争议等。当前,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找工作难的时机和大学生求职心切的特点,把大学生招来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如果事先没有签订一份合理合法的合同,到时就有苦难言了。

  (二)要对用人单位的情况多一些了解

  诸如用工制度、养老保险、工资住房、工作条件,服务期等,在签定协议前应多一些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签订协议时提出相应的要求,以免日后后悔当初的选择。曾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例子,一位大学毕业生,被北京某外企招聘,报到后发现不大的房间里要住7个人,找老板理论,老板说:“我们单位的住房条件确实困难,你也没有对住房条件提什么要求嘛。”这位同学只得作罢。若是他先对该公司的职工住房条件有所了解,就可以在签合同时提出自己的要求,或另作选择。另外,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与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在他们的监督与指导下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保证合同的公正性、合理性,减少漏洞。

  (三)、提高就业的法律意识,提高严格履行就业协议的自觉性

  从过去的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来看,双方违约责任主要在毕业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毕业生由于签约前没有认真作好思想准备,等清醒后后悔;有的毕业生抱着保底的思想,虽有学校关于就业协议一经签定“有关各方不得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违约,须经得签约诸方的书面同意和谅解”和“要向学校交纳违约金”的管理规定,心想反正是要违约,不就是几百块钱,不妨先签,然后随时违约到条件更好的单位;还有的同学,到工作岗位上不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就“跳糟”,不辞而别。许多合同纠纷的双方并不诉诸法律,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多次哀求下不得不放行,学校也不得不放行,给学校的名誉带来损失,给今后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我们经常发现往往一个人违约会造成整个地区我校毕业生就业的困难的现象。有毕业生向学院反映,用人单位看到我们学校的推荐表,就说: “淮北煤师的,我们不要,签了也不来”,还和旁边的用人单位介绍起我院毕业生违约情形,我们的毕业生尴尬而去。可见违约的影响如何之大!为此,学院规定签定协议后凡用人单位不同意违约的,学院不同意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要提高严格履行就业协议的自觉性,签定就业协议前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四)注意签约截止日期

  学院规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于4月30日前报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逾期就业指导中心报安徽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办理。因为5月初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要把毕业生就业协议列入就业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4月30日不交协议,学校将认为你未落实就业单位,把你的就业计划列入家庭所在地县市教委(非师范为人事局),由家庭所在地县市教委(非师范为人事局)进行二次推荐就业。

  二、注意签约的程序

  1、12月1日开始毕业生可以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协议书(办公楼502)。每人只能领取一份编好编号的协议书,在安徽省内就业用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就业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认真阅读就业协议书上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协议书内个人基本情况等项目。填写协议书时应注意用蓝黑或黑色钢笔填写。

  3、双方协商签订协议,用人单位盖章。并填写备注栏(如无特殊要求,备注栏一般可不填)。

  4、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一般情况国办中小学的主管部门为县市教委、企业办中小学主管部门为该企业组织部或人事组织部等人事主管部门。高校只需盖学院人事处一个章)。

  5、所在系同意后盖章。

  6、到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有单位为保证毕业生能一定到他单位就业,在其上级主管部门未盖章前,要求毕业生一定先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章,遇到这种情况,毕业生一方面应向用人单位讲明我院关于协议书的有关管理规定,让其放心,另一方面如用人单位仍不放心可建议其直接与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联系,由学院向其解释。)

  三、就业协议书的管理规定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社会服务的义务。毕业生以及签约诸方应信守诺言,自觉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就业政策。毕业生同用人单位签定的协议必须在4月30日以前报院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列入就业方案。4月30日以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有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协议一经签订,有关各方面不可随意改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违约,须征得签约诸方的书面同意和谅解,并报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提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学院交纳违约金。上报计划以后学院原则上不受理违约事宜,毕业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违约的,报安徽省教育厅,经同意后,向学院交纳违约金后办理。

  毕业生每人只能有一份编好号的就业协议书,如毕业生丢失协议书,将不予补发,在9月1日后按改派程序处理。

  安徽省确定的师范类紧缺专业的皖籍毕业生只能使用安徽省教育厅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与本省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

  四、遇到情况应随时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毕业前夕往往是大学生们最忙碌和紧张的一段时光,找工作,选择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在这个过程中,户口和档案的安置、三方协议中的细节条款、试用期的纠纷等等让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应接不暇。医药英才网不久前邀请了劳动就业领域的资深律师专家史晓英女士,从劳动法的角度为大学生们指点如何应对就业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用人单位可以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我与某医院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时未写违约金,现在单
大学生怎么签三方就业协议?   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当下许多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就业率,就强迫学生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不利的,毕业生不应当屈服。   第六,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 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 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 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注意:   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 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相关文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