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应为其办理社保,不办理社保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1、发生工伤后不予认定影响
2、缴纳社保不被官方认可
3、员工部分政策享受会受影响
社保缴纳单位与用人单位并不在同一省市分别缴纳社保的,对劳动者并无什么影响。就好像劳动者在不同省市均有社会保险账户。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在其他单位交需要签劳动合同吗”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社保缴纳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对劳动者来书有一定的损害,但如果社保缴纳单位与用人单位并不在同一省市分别缴纳社保的,对劳动者并无什么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