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保护妇女权益 单位须给女职工报销取暖费

更新时间:2019-03-03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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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些单位在女职工怀孕后单方面变更其工作岗位,并降低酬劳;有些单位变相强迫女职工提前退休;还有的单位则不给女职工报销取暖费……这些行为在6月1日起实施的《辽宁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中予以禁止。这是记者4月21日从辽宁省妇联了解到的。女性候选人不低于

有些单位在女职工怀孕后单方面变更其工作岗位,并降低酬劳;有些单位变相强迫女职工提前退休;还有的单位则不给女职工报销取暖费……这些行为在6月1日起实施的《辽宁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中予以禁止。这是记者4月21日从辽宁省妇联了解到的。

  女性候选人不低于提名人数的28% 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妇女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可以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的专项资金”。这在其它省地方法规中是没有的。同时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妇女代表候选人应当不低于提名人数的28%,这进一步强化了妇女参政的权利。

  女职工妇科体检至少两年组织一次 规定还突出了对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保护,明确了政府和企业的具体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妇女就业、创业;通过多种途径开辟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就业援助。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或者改组、改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或者排斥女职工。用人单位与职工方签定集体合同应当包括女职工权益的内容,或者签定关于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二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在取暖等福利方面与男职工享有平等权利。

  向女性发送不良信息也是性骚扰 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性骚扰问题,该规定对“性骚扰”以列举的形式给予界定,并作出禁止性规定。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到性骚扰的妇女有权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投诉;向当事人所在单位投诉的,单位应当及时干预、制止;向公安机关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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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法律保护妇女婚姻权益
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民法典》总则编及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反家庭暴力法》以及地方的《女职工保护条例》等。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我国各种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法律分析: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民法典》总则编及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反家庭暴力法》以及地方的《女职工保护条例》等。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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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发律师
刘同发律师
20分钟前
结合有没有达成调解协议进行确定?如果调解协议不公平,不自愿,是可以起诉
你好,可以简单说明你的情况,再具体沟通方案
你好,具体描述详细我们帮你解决法律问题
你好,你咨询什么问题具体描述案情详谈给你方案,
胥斐律师
胥斐律师
今天 00:00
您好该问题需要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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