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19-02-16 22: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布部门: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冀劳社办[2005]256号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今年10月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维护农民工劳
发布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
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冀劳社办[2005]256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今年10月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我省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普法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举办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为深入做好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和督促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
农民工工资,经研究,决定将2005年10月份作为我省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月。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到公共场所、建筑工地、企业、社区举办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活动,向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并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厅有关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基层或利用服务窗口,认真开展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和宣传活动。
(二)组织好《
农民工维权手册(2005年)》宣传和印发工作。部普法办公室已将《农民工维权手册(2005年)》电子版发布到劳动保障部政府网站(网址:www.he.lss.gov.cn)。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要自行印刷《农民工维权手册(2005年)》,在普法活动中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同时将《农民工维权手册(2005年)》电子版发布到本地网站,供广大群众浏览、下载。
(三)在执法检查中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从10月25日起,省厅将联合建设、监察部门和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活动中,要广泛宣传《劳动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以及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四)商请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商请新闻媒体对普法宣传活动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进行报道,扩大宣传声势,对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单位予以曝光,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其他普法宣传活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展览、座谈会、法制讲座等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省厅将在10月下旬组织一次有部分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研究总结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存在问题及措施。
二、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厅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也要明确牵头单位,从各业务机构抽调人员组织好法规政策宣传活动。要切实保障普法材料印刷和普法宣传活动的相关经费,保证普法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要将这次普法活动与将要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作为普法宣传活动的重点,通过普法宣传,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通过严格执法,推动普法工作。普法机构要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紧密合作,共同搞好这次普法宣传活动。
(三)普法宣传活动期间,省厅将结合《劳动法》实施情况自检活动,到部分市、县(市、区)进行调研;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厅政策法规处。
二〇〇五年十月九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