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
更新时间:2013-11-26 11:33:21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本人所在公司今年来一直拖欠我们员工的工资(现还欠我们4个月的工资未发),而且也没明确说什么时候会发,导致我们无法正常生活。并且社保也未给我们交清(看病还需要全额支付),现在我合同快到期了,我是否可以要求不续签,并且要求公司对我个人做出适当的经济补偿,(我曾打劳动监察大队电话,给我的答复是由于公司实在没钱,可以不对我做出补偿。)我很不解,难道劳动法规定的都是虚假的?我希望律师先生能帮我解答这个疑惑,怎样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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