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互助
更新时间:2019-03-08 15: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病医疗互助参保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大病医疗互助费按每人(含退休人员)每医保年度90元标准,由参保单位统一于每年四月份向医保中心一次性交纳。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单位代扣代缴,有条件也可以由单位负担或单位与个人共同负担。
大病医疗互助 参保人员在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大病医疗互助费按每人(含
退休人员)每
医保年度90元标准,由参保单位统一于每年四月份向医保中心一次性交纳。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单位代扣代缴,有条件也可以由单位负担或单位与个人共同负担。
大病医疗互助
参保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大病医疗互助费按每人(含退休人员)每医保年度90元标准,由参保单位统一于每年四月份向医保中心一次性交纳。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单位代扣代缴,有条件也可以由单位负担或单位与个人共同负担。
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时,大病医疗互助即可开始按一定比例支付参保病人年度内医疗费超过最高支付限额部分至12万元以内的大病医疗费用,但个人要承当不超过8%的费用。大病医疗互助的缴费不计入个人帐户,全部纳入互助共济。
年度内新增参保人员要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费,中途退保人员不予退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不享受大病医疗互助。大病医疗互助的医疗服务管理办法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家属可报销
江苏工会福利新规定:
1. 会员结婚、生育,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
2.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应予看望,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
法律依据: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 退休;
2. 患病、负伤;
3. 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 失业;
5. 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家属可报销。
现在的社会,对于大病医保也是有相关的政策。不管是生活方面,还是工作方面。那么,大病医保报销需要什么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大病医保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