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新增参保
更新时间:2019-03-10 02: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需资料]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一式二份);2.与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招工、录用、聘用等资料,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通知书”,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3.新增在职人员身份证及复印
[所需资料] 1.《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一式二份); 2.与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书》、招工、录用、聘用等资料,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通知书”,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 3.新增在职人员身份证及复印
[所需资料]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一式二份);
2.与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招工、录用、聘用等资料,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通知书”,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
3.新增在职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单位将以上资料在当月报省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省社会保险局为其办理新增手续,并逐一编制社会保障号,为职工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个人帐户。
3.省社会保险局留一份经审合格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并返回一份给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