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来源:作者:时间:2011/01/24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劳社[2002]9号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和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1/24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劳社[2002]9号 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劳社[2002]9号
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继续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对已经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继续完善和规范,不能停办、不能退保。同时,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总体思路,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继续完善费用征缴机制、探索个人缴费与待遇计发适当挂钩办法、创造条件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方面下功夫。要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二、已停止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地州市,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商财政部门尽快恢复,暂时确无法恢复的,要封存好个人帐户档案,不能退保。
三、严肃社会保障政策纪律。今后,凡没有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下发文明确要求停办的险种,无论何种原因,决不能擅自停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障政策纪律,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