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3-08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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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豫劳社养老[2003]27号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行业单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从2003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个人缴费工
豫劳社养老[2003]27号
各省辖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统筹各行业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从2003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个人缴费工资的8%。
调整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关系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和这项工作的顺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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