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失业保险缴费记录
更新时间:2019-03-1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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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失业保险缴费记录,连续记载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并负责其安全完整的保存。以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查询。参见: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3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29日执行日期:2002年1月1日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失业保险缴费记录,连续记载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并负责其安全完整的保存。以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查询。
参见: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3号)
发布日期: 2001年11月29日
执行日期: 200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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