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给交社保吗
更新时间:2021-05-27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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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在社会上总是会有说不想要女员工的,其根本就是不想负责任,因为女性身怀着要养育后代的职责,那么对于哺乳期员工来说,哺乳期公司给交社保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哺乳期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第63条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为了保护母婴健康,降低乳幼儿死亡率,国际上已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婴喂养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哺乳期保健为指导母乳喂养与哺乳期卫生,包括母乳分泌量、影响乳汁分泌量的因素,喂养方法及乳房护理,乳母饮食、休息、睡眠、断乳等。

二、哺乳期公司给交社保吗
关于哺乳期员工,公司是需要足额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哺乳期员工能不能辞退
不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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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请假公司给缴纳社保吗?才可以交?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用人单位拒绝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社保减员后,劳动者可以依法在新单位办理社保缴纳,劳动者也可以办理个人灵活缴纳。
哺乳期公司应帮产妇交多久社保
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者有权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情形时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此外,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自劳动合同签订起,公司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