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跳槽受竞业限制

更新时间:2019-04-28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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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少员工跳槽前,遭遇单位以竞业限制为理由支付高额违约金。不是高管,原单位不能干涉你跳槽。专业人士解释说。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

      不少员工跳槽前,遭遇单位以“竞业限制”为理由支付高额违约金。“不是高管,原单位不能干涉你跳槽。”专业人士解释说。

      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今日案例」

      年底越来越近,在一家私营企业干了一年多的秦林准备春节后换个地方。秦林想知道,到底怎样的情形下需要支付违约金?

      「适用条款」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专家解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李文华称,除培训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约定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竞业限制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些也要写入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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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条款的问题,在原公司签订竞业协议之前,跳槽到竞业公司
员工违反竞业禁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相关司法解释则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并规定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约定。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了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还可以要求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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