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者也要承担医药费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3-25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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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定海唐先生:我是在工地做工的外来务工人员,一个月前,我在工地务工时从脚手架上摔下,住院治疗半个月,医药费是由承包者支付的。我出院后,承包者说,住院治疗期间的20%医药费要从我的工资中扣除。我想问,这样做合不合法?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李先生:承包者的做
定海唐先生:我是在工地做工的外来务工人员,一个月前,我在工地务工时从脚手架上摔下,住院治疗半个月,医药费是由承包者支付的。我出院后,承包者说,住院治疗期间的20%医药费要从我的工资中扣除。我想问,这样做合不合法?
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李先生:承包者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医药费应由单位或企业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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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同事工伤,老板付了医药费,合理吗?
劳动者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医疗费都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
我是工伤责任人,需要付全部的医药费吗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