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护理费的支付主体

更新时间:2019-03-20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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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活的支付主体是:(1)职工所在单位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所需要的护理费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支付。(2)经办机构工伤职工已经评定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这一规

  生活的支付主体是:

  (1)职工所在单位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所需要的护理费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2)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这一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支付方式,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给付工伤职工相应的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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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伟律师
孙志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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