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砍伤妻儿后自杀 法院最终认定为工伤

更新时间:2019-05-03 20: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2006年12月15日凌晨,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涛突然起身从厨房拿来菜刀,挥刀砍向熟睡中的妻儿。将妻子和儿子砍伤后,他又举刀自杀,最终割腕而亡。案发后,警方委托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认为,杨涛作案时存在严重的抑郁情绪。杨涛死后不久,他的妻子向海淀区劳动和社

      2006年12月15日凌晨,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涛突然起身从厨房拿来菜刀,挥刀砍向熟睡中的妻儿。将妻子和儿子砍伤后,他又举刀自杀,最终割腕而亡。案发后,警方委托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认为,杨涛作案时存在严重的抑郁情绪。

      杨涛死后不久,他的妻子向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将杨涛的自杀死亡认定为因公死亡。原来,案发前半个月,杨涛在工作中被一根10多公斤重的铁撬棍击中头部。杨涛曾自述说,头部受伤后,总感觉头晕、恶心、头痛、而且总睡不着觉。没想到竟发生了半夜砍伤妻儿后自杀的惨剧。

      杨涛的妻子认为,杨涛是在单位施工中头部受伤后造成的外伤性精神病,并最终导致扩大性自杀的严重后果。但是,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自残或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海淀区劳动局据此认定杨涛“自杀”不属于因公死亡。

      一审败诉后,杨涛的妻子提起上诉。结合多份司法鉴定,法院终审判决指出,现既无证据证明杨涛在头部受伤后还受过其他伤害,也无证据证明杨涛受伤前有精神疾病,应认定杨涛自杀时的精神状态是由于他的头部受伤引起的,在该精神状态下杨涛的自杀行为与他在工作中受到的头部伤害存在因果关系,应认定为工伤。

    劳动合同知识尽在法律快车劳动法频道,欢迎浏览劳动合同栏目的其他文章

    延伸阅读:劳动法全文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这个男人有了外遇后决定离婚。得知该男子因饮用强酸而自杀后,这
女方的威胁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会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男子工地死亡给115万父母妻儿怎么分
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律师解答动态
侯雪峰律师
侯雪峰律师
15分钟前
刑事案件比较复杂,要根据情况确定,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处理,争取从轻处理
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要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
党政律师
党政律师
20分钟前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杜峻霖律师
杜峻霖律师
41分钟前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暂不清楚捕鱼游戏属于什么年龄段的游戏,如果您属于未成年人,充值的金额超出了您的认
高宇航律师
高宇航律师
41分钟前
您好,可以向其所在地上级部门投诉。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