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地点不是工作岗位算不算工伤?
更新时间:2019-05-03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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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情简介]某运输公司的班车遇车祸,职工邓某下车协助现场的交通民警抢救伤员时被另一解放牌卡车撞为脑挫裂伤,颅内血肿,脾破裂,进行了脾切除手术等治疗。邓某所在运输公司不同意按工伤给予待遇,邓某诉至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过调查,裁决邓某胜诉。[
[案情简介]
某运输公司的班车遇车祸,职工邓某下车协助现场的交通民警抢救伤员时被另一解放牌卡车撞为脑挫裂伤,颅内血肿,脾破裂,进行了脾切除手术等治疗。邓某所在运输公司不同意按工伤给予待遇,邓某诉至
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过调查,裁决邓某胜诉。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是否工伤引发的
劳动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伤害发生的地点不在工作岗位算不算工伤?邓某是在上班途中帮助料理事故时被撞成重伤的,虽不在工作岗位上,但却是在为社会做好事的现场。劳动部中薪字[1963]17号文第二项规定:“在从事对社会有利的工作情况下伤亡的”应享受
工伤待遇;全国总工会
劳动保险部《关于
劳动保险问题解答》[1964]第54问第2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者社会有益的工作而造成的疾病、负伤、残废或者死亡”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以上规定,邓某应该享受工伤待遇。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提倡一心为公的社会公德,鼓励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因此才有这样的政策以鼓励先进,教育众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我们尤其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从制度上保证那些为社会、为人民做出贡献的人享受合法权益。这起劳动争议当事人邓某在车祸现场协助交通民警抢救伤员,帮助清理事故现场,使伤员尽快得到医治,邓某的做法是社会有利的。在此前提下,邓某被其他车辆撞伤,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有关部门鉴定,他应该享受工伤待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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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场所受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
员工在公司非工作地点受伤算工伤吗?
非工作场所受伤是否为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因履行职务面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就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