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就餐后回厂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伤

更新时间:2015-07-02 09: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近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工伤认定,有力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人蔡某系原告厦门XX有限公司(下称厦门XX公司)员工。2013年5月8日下午。原告厦门XX公司安排第三人蔡某及另一员工参加原告所实施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原告安排蔡某陪同检查组,在项目所在地西溪河旁就餐。当晚9时许就餐结束,蔡某搭乘另一员工所驾车辆返回公司驻地,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致蔡某受伤。经黔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蔡某不负该事故责任。

  2014年6月20日,被告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第三人蔡某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为第三人蔡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经复议后,原告厦门XX公司不服复议的维持决定,一纸诉状将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第三人蔡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与原告厦门XX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根究被告提交的证据证明,第三人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无责任交通事故的情形,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法应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维持被告《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判决。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693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工人下班后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
伤残赔偿可以得到两份!但实际发生的费用,比如医疗费,只能得到一份赔偿。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或全责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必要条件就是上下班时间、上下班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或全责、因交通
法庭裁定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如何退还原告预付的诉讼费用
你好,诉讼费是指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向法院缴纳的提起诉讼的费用,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是不需要当事人交纳费用的,除
但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原告违法吗?
可以起诉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
车位买贵了差价能退吗?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追收合同尾款,怎么收费的?
你好,请问尾款还有多少钱?一般律师费是根据你诉请金额按比例计算的,具体需要面谈
公司注销被起诉了
法律分析:1.公司注销了不能被起诉。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2.若该公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