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讨回四年的加班费
更新时间:2019-04-0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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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0年十月至2004年六月,这四年来我所有的加班工资厂方没有全额发放,现已办理离职手续。经劳动部门协调,厂方拒绝补偿。现已办理劳动仲裁手续,但地方劳动局也只支持给予两个月的加班费,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讨回我四年来所有的加班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
2000年十月至2004年六月,这四年来我所有的加班工资厂方没有全额发放,现已办理离职手续。经劳动部门协调,厂方拒绝补偿。现已办理
劳动仲裁手续,但地方劳动局也只支持给予两个月的
加班费,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讨回我四年来所有的加班费。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是要讨回四年的加班费有难度,应注意
诉讼时效问题.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时效问题可以解决,建议面谈如果是连续的拖欠,那么,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建议聘请律师提起诉讼。在起诉内向法院起诉,时效可以解决,可来电来所咨询。可以诉讼,但如果没有
不可抗力或其他特别情况,法院也不会支持对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提起诉讼。在起诉内向法院起诉,时效可以解决,可来电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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