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招标
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2、建筑工程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3、建筑工程开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4、建筑工程评标与定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工程勘察设计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1、提交主体: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2、保证金的期限: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3、后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目的: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一旦中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建设工程的投标程序的相关内容,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如果想要进行投标,则需要了解相关的招投标程序,并制订相关的投标书,招标人也会依法进行开标,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