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第七条

更新时间:2010-04-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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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

   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释义】 本条是关于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政策措施的规定。

  一、发展科技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职业病危害是导致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罹患职业病的根源。保护劳动者健康,首要的任务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但是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国家对职业病防治投入不可能增加很多,因此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进而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除了要从思想上予以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外,还要努力发挥科学技术潜力,充分发挥科技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作用。

  二、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政策措施

  根据本条规定,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政策措施是:

  1.“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这里所讲的鼓励就是要给予政策支持,增加科技投入;鼓励生产工艺、技术和材料的革新,以无职业病危害的新工艺、新材料代替有害的技术和材料。鼓励从临床学的角度出发,研究职业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职业病的防治方法。

  2.“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积极采用”就是主动、自觉地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尽可能使用无害的替代产品,不断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等。

  3.“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所谓“限制使用”, 就是在没有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的条件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所谓“淘汰”,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对涉及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因素的技术、工艺、材料,宣布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某项“技术、工艺、材料”不能再使用。[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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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修订案有哪些?规定是什么?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答复如下: 《职业病防治法》中的重点内容如下: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最新的职业病防治法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你先到职业病防治院申请职业病鉴定或者职业病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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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签订《挂名免责协议》,明确你仅为名义法人和监事,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公司一切债务、税务、法
协议刑警的同意啊,还是和外地刑警联系吧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您说对法释(2003)13号第三条“工作人员界定”讨论没意义,结合《规定》第一条按劳动法程序审理来考
郑超律师
郑超律师
1分钟前
需要穷尽手段查找资料,也可以找人证或者立案后申请律师调查令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这很可能不可信,正规退款流程一般不会要求卡里有相应余额。这可能是诈骗手段,以退款为由骗取钱财。建议谨
可先确认本省是否将“录取不报到”记入诚信档案,若无此规定则可直接复读;若有规定,可尝试与学校沟通退档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对方走代位追偿后,若你无力偿还,可能面临被起诉,之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名下财产会被查控处置。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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