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更新时间:2011-03-1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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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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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负责人职责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需对事故进行调查以明确责任,进而依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实施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 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