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诉讼级别管辖如何规定

更新时间:2018-08-13 18: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事业的昌盛,涉外诉讼案件的比例也在增多。然而,在诉讼中,涉外案件总会要比我们一般案件需要考虑的更多,例如需要考虑涉外的主体要求,不一样的委托手续,特殊的地域管辖要求,总之一旦涉及到境外的纠纷就会特别的复杂。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告诉您涉外诉讼级别管辖如何规定。

  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

  一)种类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二)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三)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

  二、涉外民事级别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在正常情况下,涉外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依据属地管辖原则确定的,是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出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诉讼规定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定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是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由某一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四)默认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五)专属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提供的涉外诉讼级别管辖相关的要求规定,不知道对您有没有帮助住呢?涉外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若对涉外诉讼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上找法网向我们咨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涉外民事诉讼
可以向国内法院起诉并要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以便将来执行。。 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涉外案件级别管辖
并不是所有的涉外案件都由中级法院管辖。建议带材料面谈。
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双方两国有涉外方面的协议可以直接送达 没有的话要先交到最高法,经过公正送到对方所在国的大使馆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你好可以理解一下你的情况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6分钟前
您好,向所在地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交《立案监督申请》,要求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立案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7分钟前
你这种情况属于借名买车。你可收集车辆实际由你使用、贷款由你偿还、年检保险由你办理等证据,向法院提出执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9分钟前
您好,银行不得擅自扣划客户资金,代扣需基于合同约定或客户授权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10分钟前
您好,民政局不会在冷静期过30天后主动打电话询问,需当事人自行办理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