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变迁及其规律分析

更新时间:2010-08-29 16: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美国和日本农产品流通体系是当今世界的两种典型模式,分析比较两国农产品流通演进轨迹及所依存的历史条件,梳理总结其发展进程反映的一般规律及政府层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为我国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实践提供借鉴参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人均GDP3000美元和10000

  美国和日本农产品流通体系是当今世界的两种典型模式,分析比较两国农产品流通演进轨迹及所依存的历史条件,梳理总结其发展进程反映的一般规律及政府层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为我国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实践提供借鉴参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人均GDP 3000美元和10000美元在经济学上是两个重要的发展临界点,因此,本文对两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历史阶段划分将以人均GDP 3000美元和10000美元为标准。

  一、美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历程

  美国于19世纪初开始工业化进程。按可比口径[1]调整计算的人均GDP,大约在1920年达到3000美元,1940年为10270美元。为了比较研究的方便,我们将美国农产品流通体系演变的历史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成长阶段:19世纪初~20世纪初

  1. 两大背景

  ——从农业社会步入工业社会。考察美国发展史,在18世纪70年代独立战争前的殖民地时期,以及独立后至建国初期,美国一直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其经济结构并未发生本质性的变化。到19世纪初叶,农产品仍占美国出口总额的75%。美国于19世纪开启以棉纺工业为先导的工业化之路,19世纪中期的工业化迅速发展。1880年,美国工业产值超过英、德两国,成为世界第一工业强国。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美国城市人口激增。据统计,1790年城市人口只有20.2万人,到1860年增至621.7万人,增加30倍以上。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790年的5%上升至1860年的20%,1900年已达到39.6%。

  ——运输和通讯基础设施超前发展。工业化的加速,使美国很快由马力为主时代过渡到汽船时代。与此同时,铁路建设逐渐兴起,并连接了全国市场。1826年,美国第一条铁路由马牵引通车,到1860年,铁路运输承担了全国2/3的货运量;19世纪末,美国建成通达东西海岸的四条铁路干线,到1902年,铁路线几乎已直接通过或接近美国所有的大小村庄。随着1844年发明电报,1876年发明电话,先进的电报、电话设施先后投入使用,则使美国境内的信息联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2. 三大标志

  ——车站批发市场发育成长。在西部开拓时代,美国城市郊区的农民用马车把农产品运到城里,直接和消费者进行交易,价格通过个别议价而定,路边货摊和推车小贩是专业零售的早期形式,专门经营批发与货栈的寥寥无几。随着城市化水平提高,大城市需要农村提供食品供应。为了方便收集和整理农产品成批运往消费中心,乡村汇集点产生了。19世纪后叶,全国铁路网络发展完善后,城市市场里铺设了铁路专用线,它可以直接接收用铁路和卡车从产地运过来的商品,所谓的“车站批发市场”(Terminal Wholesale Market)形成了。乡村汇集点把货物运送到车站批发市场,再重新分配到食品零售商手中。车站批发市场不仅是收购、储存、展览和分配产品的地方,还是一个制造价格的中心,价格变动的消息通过报纸和无线电传播,生产者根据批发中心的价格确定未来的生产。[page]

  ——农业合作社雏形初现。为了搞好牛奶加工和扩大奶油销售,康涅狄格州的奶牛农场主在1810年组建奶牛协会,这是美国诞生最早的农产品流通组织——农业合作社。随后,各种合作社在农业领域的各行业出现,一般都是覆盖较小的范围,内部管理尚不规范,稳定度不高,有的往往维持不了几年就解散。但农业合作社的出现,开创了一条联合起来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途径,这使得美国农场主看到了农业合作组织的力量。

  ——现代经销方式开始兴起。主导美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全职商人,在这一时期发生了商业职能专业化的重大变革。首先是批发、零售的分离与专业化,其次是金融、运输、保险等商业职能相继专业化。比如,棉花、玉米、猪肉、小麦等商品的交易,不是采用早期商人买进后再出售的做法,而是逐渐由专业公司——代理商来经营,即采取代理销售获得服务佣金的方式。经纪公司——专为代理商提供交易服务并收取佣金的新批发商也出现了。与此同时,还产生了另一种重要的批发商主体——商品交易所。以1862年纽约成立农产品交易所、1872年新奥尔良成立棉花交易所为发端,美国的农产品交易规模快速发展,进而为推进农产品交易的标准化,化解农产品经销商市场风险提供了解决机制。

  (二)成熟阶段:20世纪20~40年代

  1. 四大背景

  ——世界大战拉动外需市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初期,欧洲处在战乱和战后恢复阶段,对农产品的需求大增,而其本身农业发展又十分缓慢,不得不大量进口农产品。欧洲农产品净进口的一半来自美国,有力地刺激了美国农产品生产和出口。

  ——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转折。随着工业化进一步发展,城市需要大量的工人,农村居民迁往城市,外国移民纷纷入境,美国城市人口迅速增加。1920年,美国城市居民占总人口的51.2%,城市人口第一次超过了农村人口。美国初步实现城市化,社会购买力规模持续扩展。

  ——农业现代化成为现实。美国农业机械化步伐加快,生物学等多种学科知识和先进技术运用到农业生产上,丰富了农产品品种,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发展。依托于家庭农场,得益于农业区域化、专业化、商品化生产和集约化、规模化、高效化经营,20世纪40年代,美国初步实现了农业现代化。[page]

  ——运输等配套条件日趋完善。1914年,美国铁路的里程超过了整个欧洲,相当于世界总数的1/3以上。19世纪末、20世纪初,汽车工业崛起,为交通运输业带来一场新的革命。美国公路的总长度,从1860年的8.8万英里增至1914年的25.7万英里。到1914年,美国农场已拥有小汽车34.3万辆、卡车1.5万辆。

  2. 五大标志

  ——农民合作社运动掀起高潮。为了逃避中间商和铁路公司盘剥,各种形式的农业流通合作组织大量涌现。1902年,首次出现了全国性的农民协会。1920年,美国农场局联盟召集主要的合作社代表,建议成立强有力的高度集中的合作社,使它能够控制农产品的销售,以便控制价格。此后,谷物、棉花、烟草、牲畜饲养等合作社相继成立。美国政府也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支持农业合作社的发展。1922年,国会通过了“卡帕——奥尔斯坦德法”,把各种合作社从反托拉斯法中豁免出来,并最终确立了美国合作社的基本规范和合法地位。相关法律的制定实施,推动了美国农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日趋成熟。

  ——产销直挂模式逐步发展起来。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批发商主导美国的农产品流通。1925年,通过批发市场进入纽约市区的蔬菜、水果占总销售量的85%。随着西方发生第三次“零售革命”,美国连锁商店的发展达到极盛,并且出现了新的零售形式——超级市场和购物中心。1930年,美国纽约诞生了世界上第一家超级市场,其后超市在美国迅速发展。开办超市的企业家在城市郊区布置分店,同时也打入了批发领域,开始从产地市场直接进货。

  ——农产品冷链系统初步建立。基于日趋完善的基础设施,美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发展一体化协作,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形成了有机联系。特别是19世纪80年代,美国开发了冷藏车,每隔250英里在车站设置供应冰块的设备,建成了鲜菜长途运输体系。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带拖车的保冷卡车得到推广。这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美国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业和食品加工业的大规模发展。

  ——农产品贸易大国地位确立。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美国农业进入黄金时期。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在美国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1860年达81%,1900年为62%,1910年仍居50%以上。出口的农产品品种,主要是小麦、棉花和畜产品等。农产品的大量出口,不仅化解了美国农产品过剩矛盾,促进了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从国外换回了必要的工业设备和短缺的原料,加速了美国工业化进程。[page]

  ——政府依法进行强有力调控。美国建国后,政府就开始对农业进行干预调节。20世纪30年代初实施的全面系统调控,标志着美国农业经济政策、价格政策和收入支持政策的重大转变。192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产品销售法》。该法授权联邦政府向合作社提供贷款,以便有效地销售农产品,加强仓储设施建设,建立票证交易协会,缓解农产品“过剩”所带来的农业危机问题。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业调整法》。该法规定,农业部长有权同农场主签订自愿减少耕地或生产的合同,同农产品加工商签订销售协议,以维持农产品价格。凡是同政府签订合同的农场主,可以从政府那里得到一定的补贴。为扩大市场和贮存、处理剩余农产品,1933年10月,美国农产品信贷公司成立,负责向签订合同的农场主提供贷款。罗斯福“新政”以后,美国开始干预农产品进出口业务,并成为美国政府追求的目标。1937年,美国《农产品销售调整法》出台,具体做法是采取农产品价格均衡计算法制度,由农业部长对产地商人下达命令,让他们按均衡计算价格采购农产品,或者委托他们调整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行情。

  (三)提升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今

  1. 三大背景

  ——美国进入后工业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美国经济无论是总量还是从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来说,都表现出最强势的地位。美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遥遥领先,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大量涌现,包括农业在内的整体经济迈进了知识经济的大门。

  ——美国农业经济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除了缓解农业危机,还必须理顺国内外农业生产、贸易关系。美国政府加大了农业经济政策的修订与完善力度,并积极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政策。

  ——经济全球化产生深刻影响。近几十年来,美国农业份额已经很小,但农业经济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农业发展的国际环境也出现诸多新变化,特别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以后,农产品国际贸易制定了一些新规则。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各国之间相互依赖和合作亦不断加强。

  2. 五大标志

  ——流通渠道模式发生重大变化。这一时期,逐渐由以批发市场为主导转变为以产销直挂为主导。生产者按照购销合同,将大量农产品直接卖给大型零售商和超市,或者通过集配中心分级包装后出口,经由批发市场流通的农产品比例渐趋下降。目前,美国果蔬产销直挂的比例约占80%,经由批发市场销售的仅为20%左右。流通渠道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现代零售系统扩大,农户将农产品直接运交零售商。发达的商业网络,使美国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进入了现代化大规模销售体系阶段,农户生产由自主导向变成了市场导向,大规模销售体系作为市场力量引导着农业生产活动。二是农产品加工地点转移,农产品收购可以绕开车站批发市场。农场经过兼并重组,规模变大了,种植的品种丰富多样,许多加工厂直接搬到产品品种充足的产地附近。三是利用现代高科技成果改造农业,而且现代物流系统发展成熟,农产品可以不拘方向长距离运输。但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车站批发市场成交数量下降了,它们依然发挥着价格中心的功能。[page]

  ——新兴零售方式取代传统零售商店。到20世纪60年代,传统的零售商店基本上被淘汰,新兴的零售方式主要有三种,它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市场竞争。第一,已经建立连锁商店网络的大型超市在城市近郊设立中央食品配送中心,把从产地市场采购过来的农产品集中到配送中心,备齐所需的品种后再分送到各个连锁店。1963年,采取这种方式的美国7大超市零售额占全国农产品零售总额的47%,到1994年已占到80%。第二,各个小型零售店抱团创办“合作批发部”(Cooperative Wholesale Unit),从产地市场共同采购农产品,再让运输企业把货物送到各个成员的零售店。第三,农产品批发商把各个零售店组织起来,建立自愿团体(Voluntary Group),按照连锁店的方式经营。参加自愿团体的成员零售店共同采购农产品,通过合作进行商品的广告、店铺配置、店铺设计和管理办法的标准化等工作,实现廉价零售。1963年,这种方式销售额占全国的44%。目前美国超市农产品的价格之所以很便宜,是因为产销直挂后减少了流通中间环节,节省了成本费用;而且超市需要通过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价格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农民合作组织成为流通主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农民合作社进入了现代合作运动的成型阶段,并且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路子,对美国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产生了很大作用。美国的合作社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以销售加工为主。美国生产环节上的合作社数量很少。在农产品销售、加工、储运和生产资料供应等环节的服务上,合作社数量最多。二是专业性强。一个合作社只围绕一两种农产品展开合作业务。三是跨区域建立合作社。根据经营范围和规模,美国合作社可分为专业合作社和区域性合作社,两者都是跨区域经营的。四是合作社实力雄厚。一些大的合作社已经发展为规模巨大的跨国集团,在北美乃至全世界都占有重要地位。例如兰德莱克奶制品合作社,1996年销售额占美国黄油市场的1/3。

  ——政府强化农产品安全规制。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农产品安全问题的突出,美国对农产品流通的规制进一步严格,几乎每种农产品和每一个流通环节均有明确的法则,并做到动态完善,真正形成了标准化、规范化、有序化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例如,联邦政府对肉、禽、蛋、乳制品、蔬菜、水果及谷物、棉花等制定了联邦级的分级标准,有的州也制定了相应的州级标准。划分等级的依据及级数,视各农产品特性而异,如牛肉分8级,火鸡3级,奶酪2级等等。分级标准随着生产和销售情况变化,在大约400种农产品中,每年约有7%的标准须修订,有的则制定新标准。[page]

  ——政府调控更加注重市场导向。1990年美国制定的新《农业法》,把耕作面积削减计划和农场主储备计划,与农产品期末库存和当年消费量之比联系起来。例如,当玉米库存与消费之比超过25%时,停耕地面积增加10~20%;如果比例在25%或不到25%时,停耕地面积增加0~12.5%。同样,农场主储备建立与否,也取决于该产品的期末库存量与销售之比。美国政府还把差额补贴的计算方法,由销售年度的头5个月市场平均价格改为12个月市场平均价格,从而把补贴和市场价格更直接地挂钩。

  二、日本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历程

  日本于19世纪中期开始工业化进程。按可比口径[2]调整计算的人均GDP,大约在1961年达到3062美元,1972年为11879美元。为了比较研究的方便,我们将日本农产品流通体系演变的历史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成长阶段:19世纪中期~20世纪50年代

  1. 两大背景

  ——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在1868年明治维新以前,日本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封建国家,统治阶级收入的85%来自农业,15%来自商业和手工业。经过明治维新,日本的工业才逐渐发展起来。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是日本近代产业发展的转折点,依靠在中国开设工厂及其他商业的特权和战争赔款,大大加速了工业化进程。到20世纪初,日本近代工业的主要部门都已建立起来。在两次世界大战以及日本大规模对外侵略扩张的背景下,日本工业化经历了一个畸形发展阶段。

  ——工业化带动城市化。日本城市人口,从1889年的10%上升到1920年的18%。从1920年开始,工业化进一步带动了城市化,1937年后劳动力迅速向重工业城市集中,著名的四大工业化带——京滨工业带、中京工业带、阪神工业带、北九州工业带得以形成。所谓“四级集中”,使人口的城市化率在1940年达到37.9%。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产业间移动,带来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和剩余产品,有力地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另一方面,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拉动了社会购买力提升,农产品市场扩大,有效地促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

  2. 两大标志

  ——批发市场制度形成。批发店作为日本早期在农产品流通方面的批发市场,掌握交易及价格形成的主导权,交易方式主要是对手交易,价格形成的可信度缺乏制度保证,欺骗行为横行,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同时,这种批发店形式的批发市场属于民有、民设,硬件设施条件差,卫生条件难以保证。1918年,日本发生了有名的“大米暴动”,促使日本政府认识到向老百姓提供廉价大米和其它生活必需品,以安定国民消费生活的必要性。1923年,《中央批发市场法》颁布,日本的批发市场制度由此形成。该法明确规定,“鲜活农产品交易采用拍卖制,废除秘密的对手交易”。《中央批发市场法》的制定,是日本农产品流通史上划时代的革命,也是日本批发市场走向现代化的开端。1927年,京都建成了日本第一家中央批发市场。随后,中央批发市场在日本的其他城市纷纷建立。从德川时代(1600~1868年)起,日本确立的批发商主导型农产品流通渠道体制,直到二战结束没有发生改变。[page]

  ——日本农协实现制度化。早在明治初期,日本自发形成的农民合作社就已遍布全国。1900年,日本颁布《产业合作社法》。1947年,日本制定《农业合作社法》。作为产地农产品流通经济主体,农协在发展中不同程度承担着收购、计量、挑选(等级规格)、品牌设定、包装、储藏、运输,以及流通信息的收集、分析、市场选择、价格谈判、货款结算、发货指导、广告等功能。日本农协代表着农民、农村的直接利益,具有很强的政治依存性,不仅得到政府政策的支持,还是农业政策的执行机构和准公共机构。这也是日本政府支持农协业务、搞活农协经营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二战后,日本粮食严重短缺,如何增加粮食产量、确保粮食供应是日本制定农业政策的中心问题。日本政府继续实行了战时的粮食统购制度,农民必须将生产的粮食全部通过农协卖给国家,农协事实上成了农村唯一的粮食销售渠道。此时的农协既是农业服务组织,又是政府粮食统购政策的实际执行者。

  (二)成熟阶段:20世纪60~70年代

  1. 三大背景

  ——日本向工业化社会全盛期过渡。在20世纪60~70年代,日本取得了震撼欧美的“世界奇迹”。日本国民生产总值于1965年超过英国,1967年超过法国,1968年超过前联邦德国,跃居主要发达国家的第二位,跻身为与美国、欧共体并列的世界三大经济体之一。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从20世纪50年代的9.1%上升到60年代的11.3%。

  ——日本城市化进程加速。经济发展和繁荣,导致了人口大量增加,并迅速向城市集中,向都市圈集聚。1967年,日本人口突破了1亿。从1950年到1970年,约4000万人由农村迁移到城市,1970年城市化率达到72.2%。与此相适应,日本政府进行有力调控,包括农产品的整体流通开始步入现代化轨道,流通服务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得以确立。

  ——日本完成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由于政府的部署推进和有力调控,日本农村工业化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大规模展开,到80年代中期基本完成。它不仅是日本解决农村问题的重大对策,也是开发国土、调整工业布局、振兴地方经济、缩小工农差别的战略举措。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农业机械化和化学化已经普及。日本农民兼业化的进展,有效增加了农业外收入,扩大了农业资金来源,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实现了农村城市化和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日本农村面貌由此发生根本性变化,基本消除了城乡差距。[page]

  2. 三大标志

  ——农产品市场外流通开始多元发展。1960年代后期的日本,批发市场外流通被提上日程。当时由于秋末冬初时蔬菜价格异常高涨,作为抬高消费者物价的原因,市场流通成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有人担心蔬菜价格高涨是流通机构,尤其是经由批发市场流通问题引起的,于是就考虑不经过批发市场以缩短流通过程,节约流通费用。市场外流通主要有经由全国农协联合会农产品集配中心流通、经由消费生活协同组合的流通、早市和直销所方式的流通、农户直接参与的户对户直送式流通等几种形式。

  ——批发市场在发展中改造升级。到1970年,日本在29个都市设有中央批发市场47个,由地方公营、团体经营以及私营的中小型批发市场3587个。这些遍布全国的不同类型批发市场,对农产品的大流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中期后,日本大型综合超市的股票相继上市。20世纪70年代初到中期,大型超市发展势如破竹,日本超市在1972年首次成为最大的零售渠道。为备货及确保批量,使采购价格稳定,大型连锁超市作为采购方,他们也在挑选批发市场。面对激烈的竞争,批发市场是否拥有良好的设施,已成为能否吸引大型连锁超市进场和批发商共同参与买卖的条件。在传统的批发市场上,根据“当天进场,当天销售”的原则,基本上能做到当天全部拍卖销售完。因此,批发市场拥有批发场地、停车场等对农产品进行交易以及货物分类所必需的场所即可,一旦拍卖结束,货物运走后,批发场地即空空如也。当大型超市迅速发展起来以后,它们对批发市场在硬件设施上提出更多的要求。为了使场内物流更加顺畅高效,保持农产品的高品质,日本批发市场改变了仅有广场和仓库的局面,配备有完善的保管、冷风冷藏、加工、配送等设施,实际上已向农产品物流中心演化。

  ——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加速发展。20世纪60年代前后,物流概念传入日本,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期,企业对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建设需求非常迫切。从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政府开始实施和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政策。1968年,通商产业省、运输省、农林水产省、建设省和经济企划厅等共同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总体物流框架构想,确定了建设物流基地的具体城市,目的是统筹规划流通设施的合理布局。1969年,日本内阁通过了“新全国综合开发计划”(简称“新全综”)。为了建立全国性的物品流通网络,“新全综”采用了大规模项目开发方式,在边远地区根据当地特点进行包括农业开发基地、工业基地、流通基地和旅游基地在内的大型开发项目。[page]

  (三)提升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

  1. 三大背景

  ——日本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固定汇率制的瓦解和日元大幅度升值,使日本经济面临新的挑战。1973年爆发石油危机,日本经济并没有被冲垮。日本将一场石油危机变成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契机,开始了由工业经济社会向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转变。其结果,在主要发达国家中,日本率先摆脱石油危机。1971~1985年的15年间,日本实际GDP年均增长率为4.1%,虽然比前一个15年低了一半还多,但在主要发达国家中却是最高的。

  ——日本稳步推进贸易自由化。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的经济形势以及在世界市场上的格局变化,迫于国际压力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日本根据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状况陆续开放市场,实行渐进式的贸易自由化政策。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不断地调整产业结构,逐步由外需主导型经济转变为内需主导型经济。

  ——日本进行新的“流通革命”。一方面,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另一方面,日本国内进入泡沫经济破灭,以及20世纪90年代长达十年之久的经济低迷期。在这一背景下,日本推进了历史上最深刻的“流通结构改革”,使流通系统向着具有开放性、竞争性、消费者指向型的方向转变。

  2. 五大标志

  ——先进的流通网络形成。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积极应用和开发先进的流通信息网络系统。主要包括:一是销售时点系统和各种数据库分析软件,如POS销售点管理、EOS电子订货系统、CRP自动补货系统等。二是EDI电子数据交换与供方管理技术,通过计算系统传递流通信息,实行快捷的网上交易。三是多媒体信息直销技术。1971年,日本《流通系统化基本方针》出台,明确规定了商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系统化发展方针和具体措施。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日本进入了流通规模化、系统化时代,对农产品流通机构交易方式变革、流通组织创新、流通效率提高产生了重大影响。

  ——农产品直销方式兴盛起来。日本各地早市和直销所设置数量明显增加,例如大阪府内约2/3的市町村开设有早市和直销所。日本直销比例增大的主要原因是:可以提供比较新鲜的农产品,而且产地有明确标记,令人放心;在市场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无法进行交易,只能让利出售,但是产地直销可以将这样的产品作为商品出售;产地直销不仅仅是价格贵贱的问题,还可以通过人们相互接触加深彼此的信任;农村及山村交通条件得到改善,为吸引城里人来访,促进城乡交流,各地方自治体都设置了土特产中心、农林畜产品加工设施等,在这些设施中一般同时配套建有直销所;在高龄化、兼业化的背景下,农协把直销作为多样化流通渠道之一,视为产地营销的一项手段;20世纪9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推行大规模的农业发展政策,农林水产省在统计和政策上将自给型农户排斥在外,没有政策束缚的自给型农户被彻底解放出来,自行建立直销点或由地方自治团体扶持建立直销所。目前日本大约有1万家以上的农产品直销店。[page]

  ——农协服务功能充实加强。1980年以来,日本农业受到贸易自由化的冲击。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农协流通业务的亏损逐年扩大,农协经营对金融、保险业务的依赖越来越大,农协综合经营的特色日益明显。同时,由于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生产资金短缺现象减少,新问题是如何有效运用农户的闲钱。因此,农协既要继续围绕农民提供农产品销售和生产资料购买等流通领域服务,又要通过开展信用合作业务,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资金管理服务,扮演农户经营代理人的角色。目前,日本农协拥有政府职能代理人、农民利益代表、农户经营代理人等多重身份。长期以来,日本农协之所以能保证为农民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得益于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农协经营农村信用保险业,农协利润的80%来自金融保险业务;二是政府不仅在法律上保障农协合法地位,还在经济上给予农协各种支持,如政府的支农资金都是通过农协发放的,在税收上也予以农协优惠;三是日本化肥的进口、运输、销售全部由农协经营。

  ——政府扶持批发市场大型化发展。1990年代,日本经济出现长期不景气,批发商经营恶化情况十分严重。为扭转这种困难局面,日本于1999年对批发市场法律进行了修正:容许商流与物流分离,即票据传递、货款结算可与鲜活农产品实物流转相分离;重视批发公司的经营质量,引入经营不善公司的退出机制,无论是批发商还是中间批发商均可通过业务转让、合并,实现大型化。2001年,日本农林水产省制定了《中央批发市场整改计划》,提出在2001~2010年期间,对全国中央批发市场设施不同程度地改善和增加,其范围涉及批发场地、停车设施、运输搬运设施、卫生设施、信息及办公事务处理设施等。

  ——跨国农业企业主导农产品国际贸易。在日本经济国际化进程中,由于农产品自身的特殊性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日本政府对农产品国内外流通一直没有停止干预。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农业企业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海外扩张,投资重点地区包括北美、中南美、亚洲、欧洲、澳洲等。日本跨国农业企业通过发展海外直接投资,打造庞大的公司网络,进而形成垄断日本农产品、食品国际贸易的格局。据统计,日本最大的95家跨国农业企业控制着本国农产品、食品进口总量的60%左右。

  三、美日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一般规律

  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和日本农产品流通,从世界范围来看,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两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模式虽有差异,但更有共性。从其演进成长过程,我们可以得到一些规律性的启示。[page]

  (一)工业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内在要求

  美国和日本农产品流通体系真正发展起来并走向成熟,是在其跨入工业社会之后。在工业化的不同阶段,产业结构、市场供求、流通规模、流通方式等都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并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立和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国家工业化刺激了农业供给增长能力,提升了农产品价值,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加速了农产品流通体系进程,进而提高了国民收入水平,保证了消费者的持续购买力。没有工业化,也就不可能实现农产品流通现代化。随着整个社会对农产品流通的要求越来越高,流通效率得以大提升,流通规模得以大发展,又进一步促进工业化水平迈上更高的台阶。

  (二)城市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首要动力

  城市化率提高,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扩大了非农人口对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带动了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提升,为农产品流通开辟了日益广阔的市场。美国和日本的城市化水平提高,主要得益于两个因素:第一,农业生产机械化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客观上把人从农田里解放出来,为农业劳动力向城市非农产业的快速转移提供了重要条件。到20世纪50年代和70年代前后,美国和日本分别实现了农业的机械化普及。第二,适应经济发展转型,政府不断改善农业内部的人地比例关系。逐步减少农民,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的实现,是现代农村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美国工业化启动之前,农业劳动力比重为70%以上,到20世纪90年代末只剩下不到3%。日本启动工业化时,农业劳动力比率高达80%以上,到1980年已降为16.4%。日本农业劳动力转移主要是通过兼业方式实现的,这在人多地少的国家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

  (三)全球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有力驱动

  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促使国际贸易结构、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资本流动方向发生深刻变化,成为世界农产品贸易稳步增长的新推力。在世界各国日益密切的经贸联系中,农产品国际贸易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基于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美国和日本通过采取战略性调整措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产品贸易政策和市场化、国际化方略,进而引起农产品流通组织的结构性变革,推动流通方式的多元化和现代化。目前,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25%的农业总收入来自于出口。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为40%左右,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净进口国。[page]

  (四)信息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必由之路

  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经济效益。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展开了以计算机应用为特征的信息革命,促使零售商往大型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经济迅速崛起,网上采购、网上销售等电子商务发展对美国农产品流通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在日本农产品流通领域,应用最为显著的科技成果就是现代信息技术。20世纪80年代,日本开始进入信息化社会,其农产品流通也步入信息化时代。随着互联网应用和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业务流程改造,传统商务提升,信息化给日本农产品流通带来新的变革。

  (五)新兴业态: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必要条件

  大型连锁超市发展,催生了农产品流通的质变。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超级市场业态出现,大型零售企业逐渐发展成熟,一些规模较大的零售企业单独或者联合几家零售企业自建配送中心,直接到产地组织采购,“产销直挂”模式加快推行,美国的农产品直销比例不断增加。直销加强了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减少了流通中间环节,有效降低了流通成本,极有利于市场导向的生产和流通融合互动发展。20世纪60~70年代,日本的超级市场等新兴业态成长起来。由于超市采购商的采购批量大、话语权高,批发市场不得不通过改造升级、提升硬软实力来吸引大型采购商,从而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创新发展。

  (六)现代物流: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基石支撑

  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和网络完善,大大加速了构建和提升农产品流通体系的进程。例如,按照常规,在大城市周围总要配置城市居民生活必需的蔬菜、肉蛋奶等副食品基地,即使是气候寒冷的地方,也都不惜工本建设暖房来种植满足城市需要的蔬菜。但在美国,由于发达的交通运输条件,北方城市的郊区无须建设暖房等设施,而把全国所需要的蔬菜生产主要集中在气候温和的佛罗里达州和加利福尼亚州。根据美国农业部资料,1988年这两个州种植蔬菜的面积占全国商业性蔬菜播种面积的37.5%,产值占全国的61.1%。一年四季在那里生产的蔬菜,用冷藏车通过高速公路日夜兼程地迅速运往全国各地。也就是说,具备高度发达的交通条件,新鲜蔬菜从佛罗里达和加利福尼亚到全国各地的运费,要远低于在北方城市建造暖房的费用。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全面配套发展,既能使农业利用有利的自然和气候条件,推行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又能支撑和推动农产品跨区域大流通。[page]

  (七)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关键节点

  发达的农业合作组织,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和日本的实践表明,十分普遍的农业合作组织,尽管其名称、功能、结构及管理方式等不尽相同,但都在不同程度上为广大农户(农场)提供与产前、产中、产后相联系的配套服务。这样不仅可以把分散的小规模生产与多变的农产品大市场对接起来,减少经营风险,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而且合作组织大都以加工和销售为主,起到了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生产增值能力的作用;还有许多大型零售企业直接与合作组织发展产供销一体化,有效地降低交易与管理成本,创造了共同、共享、共赢利益,尤其是完善的合作组织,能够提高交易地位,使保障农民利益获得一个内在的稳定机制。

  (八)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功能平台

  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与市场开拓的重要渠道,其自身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美国在早期经历了以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农产品流通阶段,进入20世纪20年代的批发市场发展达到顶峰。日本的批发市场从产生至今,在农产品流通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与国情变化相适应,两国的批发市场经过资源整合、并购重组、升级改造,往现代化、大型化、功能齐全化方向发展。即使后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经由率下降了,但批发市场的价格中心、集散中心、信息中心功能始终未被撼动。

  (九)政府调控: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的重要杠杆

  农产品流通不能是完全市场化领域,政府发挥三个方面功能不可或缺。第一,公共财政投入流通基础设施。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改变其环境和条件,离不开政府进行必要的投资引导。历史上,美国政府主持或帮助私人公司发展运河、铁路、公路、车站批发市场、仓库以及电力供应等设施,大力促进农业商品经济和现代流通的发展,消除了从传统农业过渡到现代农业的首要障碍。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积极投入专项资金建设批发市场、仓储设施、道路以及冷暖房等,为农产品流通创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条件。第二,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20世纪20年代中期,面对大量剩余农产品,美国政府提出了储备稳定计划,目的是调节农产品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价格。1929年美国成立联邦农场局,一项重要任务是向合作社销售协会提供贷款助建仓储设施,扩大农产品储备。1961年日本制定稳定价格带制度,即政府通过相关机构的买卖操作和供求调整等,在一定的价格带中,稳定市场价格。第三,立法规范农产品流通。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起,将单项农业与综合性农业立法结合起来,作为“一揽子”农业法,调整范围涉及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全过程。日本制定了《农协法》、《批发市场法》、《蔬菜生产销售安定法》、《零售商业调整特别措施法》等一系列的法律,对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方面作了详尽的规范。[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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