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武汉市地处长江中游、汉水与长江的交汇之处, 水域面积占全市面积的1/4, 享有“江城”和“百湖之市”的美誉。“武汉最大的特色是水, 最大的优势是水, 最大的后劲也是水, 最大的隐患仍然是水。”长期以来, 防汛是武汉天大的事, 1954 年、1998 年的防汛抢险, 使人们感觉到长江之水的凶猛。与此同时, 武汉市也十分重视水生态系统的建设: 20 世纪80 年代, 开始了武昌东湖污水截流、饮用水水源湖改江工程; 90 年代初期, 开始进行污水处理厂及其收集管网的规划和建设; 90 年代中后期, 从景观和雨水调蓄的角度, 对城市中心区的个别小型湖泊进行了周边环境整治。这些建设针对的主要是严重影响人居生活的水环境问题, 对于提高人居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认识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限制, 这一时期的建设, 对单个水生态系统的改善局限在截流污染点源、水景观及滨水区建设等较单一的方面。
成立武汉市水务局实施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后, 加强了对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在《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总体思想指导下, 武汉市水务局先后组织编制完成了《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武汉市水功能区划》《武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武汉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等一系列规划。这些规划的编制完成, 不仅细化了总体规划, 同时也促使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
二、武汉市的发展与水生态系统建设
水生态系统与武汉市的发展密切相关, 并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从3500 年前古“云梦泽”旁盘龙城的兴衰, 到三国时期占据长江天险的武昌城的兴起, 再到汉水改道后汉口的繁荣, 以及近代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快速发展而成的“大武汉”, 每一次大的发展都与水的各种改变有着重要的联系。不仅如此, 武汉市的水系格局还造就了武汉“两江三镇”的城市格局。
武汉市从最初的集市发展到现在有800 万人口的特大型城市, 经济、技术、产业都经历了多次质的飞跃, 每一次飞跃都对水生态系统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但随着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大, 人口迅速增长, 人类对水生态系统的强力干预, 对水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们对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开始对已经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武汉市从20 世纪末开始, 加速了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建设的步伐, 截至2005 年年底, 已经运行的7 座污水处理厂规模达到79 万t/d, 在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2 万t/d, 进入前期准备阶段的尚有30 万t/d。进入新世纪后, 多个湖泊治理项目已经陆续上马, 城市逐步进入恢复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阶段。[page]
随着党中央“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 武汉将得到快速发展。武汉市委、市政府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 适时提出对《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进行修编, 同时按照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也着手编制《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目前《武汉城市总体规划( 2005~2020)纲要》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已经过相关程序得到批准或通过。城市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作为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并提到了极其重要的位置,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并强化滨江、滨湖的城市特色, 走特色城市之路。依据武汉市独特的自然资源条件, 本次总体规划延续了1996 年版总体规划对滨江、滨湖特色城市建设的目标, 并作为武汉市生态城市的重要内容, 其内涵就是保护武汉“江、湖、山、田”的自然生态格局, 建成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城市。
二是把城市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武汉市除了具有独特区位优势外, 还具有丰富水资源的战略优势, 但水资源优势的发挥需要城市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保护, 只有保护和改善武汉的水环境现状, 武汉才可能持续拥有水资源的现实优势, 从而实现总体发展目标。
三是把城市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作为引导城市空间有序拓展的重要手段。总体规划提出将全市域划分为都市发展区和农业生态发展区两个功能发展区。都市发展区是城市集中发展的主要区域,包括主城及依托主城分片集中发展的六个新城组群, 规划面积3073km2,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中心城和以现代制造业为重点的新城组群,构筑分工合理、高效有序、集约用地的产业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相对平衡、生态与环境优良的生活空间体系。这一空间结构是武汉现阶段总体发展水平和特殊地形条件所决定的,但为保证这一巨型空间结构的合理实现, 必须配套完成“三环六楔”( 即生态内环、生态外环与生态保护圈,以大东湖、武湖、府河、后官湖、青菱湖和汤逊湖等水系为主体的六大放射状楔形绿地) , “四心十片”( 实施湖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四大城市湖泊型风景名胜区, 重点保护十片具有重要功能价值的生态斑块) , “两网交融”( 通过重建江湖联系和“引水入城”建立水网; 利用长江、汉江、滠水、举水等滨江滨湖绿化带、对外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绿化, 以及市域林地、农田、湖泊、道路绿化等构成绿色林网) 生态系统的控制和建设, 依据武汉市的水生态系统, 引导城市外围良好的生态与环境深入城市中心。[page]
三、适应城市发展的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1.贯彻城市总体规划, 全面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国务院在《关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明确指出: 武汉市作为滨江、滨湖城市, 特别要重视水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在2010 年前, 城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要基本得到控制; 至2020 年, 城市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 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按照国务院批复意见, 武汉市总体规划修编时进一步提出生态与环境保护建设目标: 建设宜居的生态城市,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中心, 保护武汉“江、湖、山、田”的自然生态格局, 构建复合自然生态网络体系, 将武汉建设成为“山川秀美、湖泊清澈、绿色掩映、城郭井然”的生态城市。
依此定位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 贯彻国家新时期治水方针; 合理利用江、河、湖、港的环境容量, 坚持修复与保护并重; 突出滨江、滨湖城市特色, 构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水生态与环境;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循环利用水资源, 建设节水型社会, 提升城市功能, 全面促进社会经济与水生态和谐发展。按照这一思路, 水生态规划确定“全面规划, 综合治理; 以人为本, 人水和谐; 科学治理, 循环利用; 突出特色, 持续发展;系统管理, 分步实施”的规划原则。
2.根据城市规划发展布局, 合理划分水生态规划区域
根据城市水体水质、水生态现状及规划发展布局, 依据水生态系统受到破坏程度不同, 将武汉市划分为三个区域,即主城区、第二区域和第三区域。主城区主要为老城区, 由于过去规划不完善, 居民、机关、工矿企业集中, 经济发展、人口众多, 加之排水系统不完善, 导致该区域水体污染、水生态破坏最严重, 因此, 是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重点, 也是规划的重点; 第二区域主要是主城区的周边地区, 是城市规划今后发展的快速和重点区域, 该区域虽然水体污染和水生态破坏尚不十分严重, 但已受到威胁,因此要加强保护与修复; 第三区域主要是距离主城区较远的地区,目前水生态系统较好, 在规划期内也不会有大的变化,因此该区域以保护为主。
3.根据城市规划发展目标, 系统保护与修复水生态
①总体规划要求2010 年全市环境污染趋势得到控制, 至2020 年城市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 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根据污水处理现状, 水生态规划提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布局, 不仅要控制点源污染, 还要控制面源污染, 不仅加强污水处理, 同时还要节约用水,从源头控制水污染, 在控制污染源的同时修复已污染的水体。[page]
②总体规划要求武汉市要建设成为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城市。根据滨水区现状及城市规划布局, 水生态规划依据滨水区用地性质的不同, 提出了滨水区控制基本原则、模式及布局。
③水资源丰富、水系网络发达是武汉市水生态系统的主要特色, 水生态规划合理利用这一资源, 构建江湖动态水网, 调整水系网络布局, 形成覆盖全市的生态水网。不仅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所要求的引入优质生态进入城市核心区域, 而且这一布局已被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所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