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郑州郑东新区一处绿化带内的上百棵国槐,无端遭人半夜砍伐。郑州森林公安证实,砍树系中国水电路桥郑州市陇海路快速通道工程BT项目施工人员所为,其无证砍伐行为已违法,如果达到一定金额,警方将刑事立案。
作为城市里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园林绿地不仅装扮着城市的容颜,而且彰显着城市的品味。绿色对于“绿城”的意义不用多说,正因为如此,每次毁绿事件都会令绿城人很受伤。尽管已多次发生,此次毁绿事件还是令人既惊且怒—相比起以往“小打小闹”的毁绿事件,上百棵国槐一夜之间惨遭腰斩,无疑是一次大规模行动;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始作俑者是一家业务遍及全国的央企子公司。
时至今日,乱砍滥伐涉嫌违法早已尽人皆知,不仅《森林法》和《刑法》对此有详尽规定,多数地区也都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各自的“绿化条例”,以郑州为例,《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早已于2012年实施生效。工程建设不可避免会涉及园林绿地的保护与转移,对于业务遍及全国的中国水电路桥来说,应该履行什么程序、获取什么资质、承担什么责任,相信早已烂熟于心。问题的关键是,这些法律法规有没有在实践中得到落实?或者换句话说,那些习惯了走南闯北的建设施工者,到底有没有对法律最基本的尊重?仅从发生在郑州市的这一幕来看,答案恐怕不容乐观。
毁绿事件发生后,负责维护树木的园林公司痛心疾首,业主单位郑东新区管委会则表示愤怒,然而,中国水电路桥却似乎大有“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味道。这到底是因为有不足为外人道的难言之隐,还是仅出于一种习惯性傲慢?继首次登门采访吃了闭门羹之后,项目指挥部负责人终于面对大河报记者作出了解释:“如果这些树不应该被砍的话,谁吃饱了撑的去砍这些树?”相比起砍树事件,这样的解释同样令人感到惊诧。此事引发讨论的焦点不仅在于树该不该砍,更在于砍树应该遵从怎样的法定程序,以此来看,项目施工方显然没有意识到法律的存在,这恐怕也是其拒绝为砍树行为道歉的原因所在。
工期紧、任务重、项目多……这些或许都是施工方面临的实际困难,但任何困难都不是逾越法律底线的借口。如果法定程序可以人为通过各种理由架空,那么,法律本身还有什么意义呢?法律的价值,不仅在于保障结果正义,更在于维护程序规范,这是各种法律规定条分缕析的制度初衷。令人遗憾的是,中国水电路桥的项目施工似乎至今未能意识到这一点,在那位接受采访的负责人眼中,详尽的法定程序似乎只是为企业行为平添麻烦,正因为如此,虽然一名负责拆迁的副主任因为此事已被撤职处理,他仍表示“没想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违反法律的后果自然应该是“很严重”的,问题是,如果接受了“很严重”的后果,却依然意识不到法律的权威与价值所在,不免会为下次逾越法律底线埋下伏笔。从这种意义上看,郑东新区管委会园林部门的态度值得点赞—“我们的态度比较坚决,要依法处理。”毁绿事件之所以多发,关键在于一些地方的园林管理部门缺乏这样的“较真”,多一些“较真”精神,不仅能守卫城市绿色,更能守卫法律尊严。实际上,这样的“较真”对于企业来说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提醒—无论任何时候,企业行为都应恪守法律底线,对于一家负责任的央企来说,这既是基本的企业伦理,也是不断做大做强的前提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