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8年底开始少年法庭工作以来,连云港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在摸索中起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树立起“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审判理念,探索出“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审判方式,形成了具有连云港特色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保护工作机制,使连云港市未成年人审判案件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目前,江苏省唯有连云港市两级法院都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全市法院的少年法庭全部都是市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一是创造性地推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指定管辖。1998年,连云港市法院在全国推出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新方式,对未成年人案件集中指定管辖,将云台、连云港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指定给新浦、海州法院少年庭办理,开全国之先河,为创新少年审判方式写下浓重一笔,破解了少年审判思路,得到最高法院肯定。
二是统一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机制。连云港市法院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深层的社会原因,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必须对这些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经过探索浓度,形成了相对比较成熟的社会调查制度,统一印制了审前调查文本,采取直接接触、实地考察的填写要求原则,保障调查结果准确,依据调查表形成社会调查报告进入案卷。
三是推行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连云港市法院通过法定程度聘请工青妇、教育等单位的专业人士为少年法庭人民陪审员,弥补了审判人员缺乏的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缺陷,审前人民陪审员参与提审,全面了解他们的成长历程及走上违法道路的主、客观原因。庭审中,发挥人民审员的专业特长,将“法、情、理”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根据案情邀请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
四是圆桌式审理使庭审变成法制教育课堂。海州、新浦法院在全市壅推出圆桌式审判方式,将高高的审判法台改设为心形、圆形,将原本分设的各个诉讼参与人席位环绕设置,庭审时让未成年被告人坐着受审,营造教育氛围,使庭审活动变成了法制教育的课堂。在因案而异、因人施教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接触点”,激发“共鸣点”,发现“闪光点”,找准“感化点”,确定“帮教点”,使矫治工作有的放矢,触及灵魂,从而促其吸取教训,自学地认罪服法,不至再危害社会。[page]
五是适度延伸建立全方位网络化帮教体系。未成年人犯罪是因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不能一判了之,我市法院衽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向前延伸”和“向后延伸”的庭外帮教。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向审前延伸。审后通过回访帮教未成年犯,建立各类法制教育警示基地。年4月初,连云港市中院范群院长带队对省一二少管所的384名连云港籍少年犯进行了回访。同时注重利用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实现了与家庭、学校、社会的有效对接,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平台,构建防审帮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连云港市两级法院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地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经过少年法庭法官耐心细致的延伸帮教,绝大多数未成年罪犯都能真诚悔罪,回归社会后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仅新浦法院少年庭成立以来审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92件1648人,被判缓、管、免刑的257人无一重新犯罪,其中的80余人复学,120余人就业,30余人回原单位工作。前段时间市政协董淑旺副主席带队到中院专门听取了少年法庭及青少年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对连云港市法院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