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9-10-27 02:59:56
问题描述:
我家是四川江油市的,在我们镇上建电站,电站方租用了我们村上290忙农民的口粮田,租期为3年做为电站方开明曲挖出无法消除的土石方回填在下面,表土推开,开挖深度为2.5-3米在把表土回填为70公分,事先我们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才知道的,我们村名在开施工前也没得到任何通知,最后镇上才说是他们代表我们和电站签了合同的,请问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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