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意义

更新时间:2012-12-19 06: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对女职工实行劳动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根据宪法保护妇女的原则,为了保护妇女在劳动中的特殊权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布过一些行政文件,指导各地加强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发布过一些规定。各单位根据这些规定,也制定

  对女职工实行劳动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根据宪法保护妇女的原则,为了保护妇女在劳动中的特殊权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布过一些行政文件,指导各地加强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发布过一些规定。各单位根据这些规定,也制定了不少措施保护女工的特殊权益,建立了一些女工保护制度。近年来,在加强我国劳动法制的建设过程中,女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保障受到重视。国务院于1998年7月21日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于同年9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建国以来第一个正式实施的妇女劳动保护法规。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这个规定,陆续制定了一些条例和办法,使我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有了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1995年1月1日开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专章规范了女职工的特殊保护。1990年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对女职工在劳动保护方面作出了具体的特殊的保护规定。

  在法律上对女职工要给予特殊保护是由女职工身体条件和所担负任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有利于民族优秀体质的延续。由于女性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的特点,决定了对女工要给予特殊保护,例如妇女生长发育机能、生理机能(血液循环、呼吸等机能),对外界环境的反应机能(基础代谢,对高温、寒冷等条件的承受机能)与男子不同。妇女在一生中所遇到的经期、孕期、产期、哺育期生理机能的变化过程,也需要在劳动中给予特殊保护。女职工担负着抚养下一代的任务,有一些作业环境对妇女是有害的,例如铅、苯、汞、磷、尼古丁等有毒物质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对婴儿的健康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妇女的特殊保护,还关系到我国下一代健康体质的延续。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知识竞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有以下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产假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国务院颁发的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您好,这是一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规,规定了女职工在劳动中以及孕期、生育期、哺乳期享有的特殊权利、劳动禁忌,并明确了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特定义务。该法规旨在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特殊权利。
律师解答动态
联系淘宝客服‌:向平台说明情况,提供账号被盗证据(如登录记录、交易记录),申请冻结账号并申诉。‌
认这个凭证吧,时间久了不一定有,看认不认吧,看认不认吧。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