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工资规定2014

更新时间:2014-08-1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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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深圳产假天数规定:女职工1.深圳市女职工生育可享...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深圳产假天数规定:

  女职工

  1.深圳市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

  2.产前还可以休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15天

  6.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

  7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男职工

  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深圳产假工资规定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第一种

  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温馨提醒: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

  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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