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产品低于成本的销售必须持续一定时间以上、且拥有一定的交易量作支持、并在合理时间内无法收回成本的情况下,这种低于成本的销售才能被认为是正常贸易行为,其低于成本销售的价格才可被认为是该产品的正常价值。低于成本价销售与倾销是否相同?找法小编整理相关知识为您解答。
低于成本价销售就是倾销?
倾销。是为了在外国强占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垄断国外市场,外国企业会很受伤甚至遭受毁灭性打击.达到垄断目的以后,再实施提价的价格策略,回收资本,后期创利.这是一种先亏后盈的市场手段.
低于成本价销售。就很普遍了,在任何市场上都会发生.一般是企业为收回投资所实施的降价促销策略.也能发生在即将倒闭的企业中,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亏损,不惜亏本销售,收回资金.我国对以下几种商品的低于成本加销售是公开允许的: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法律对于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商品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品方可降价销售,否则其他任何手段的降价销售均是违法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只要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否低于其正常价值即可,如果出口价格确实低于正常价值,就说明产品存在倾销。因此,确定产品的正常价值是关键。
找法小编提醒您:在一般情况下,反倾销调查当局是以进口产品在其出口国境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或者出口至第三国的价格作为其正常价值。但在确定产品正常价值这个环节中,有时会遇到产品低于成本销售的问题,即有关进口产品在其出口国境内市场上或出口至第三国时销售价格低于该产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