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法》及其细则如何规定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和时限?

更新时间:2012-12-27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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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征管法》及其细则如何规定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和时限?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照规定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
</script> 《征管法》及其细则如何规定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和时限?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照规定纳税人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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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内容的问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由国土资源部起草,于2015年6月29日审议,2016年1月1日公布并实施。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包括道路、绿地以及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可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